主题词:四因分类;外因阳邪;外因阴邪;内因阳邪;内因阴邪
四因分类是根据各种能引起机体内某些固有矛盾激化,破坏人体生命的动态平衡而导致发病因素的归类方法。笔者以致病因素的不同途径、性质、临床表现等不同特点来分外因阳邪、外因阴邪、内因阳邪、内因阴邪四大类论述,以利于新医学辨病,为审因论治打下基础。
一、发病中的病因机理
人体生命活动中,各系统、脏腑、器官、组织、细胞之间,既对立而又统一,相互之间不断运动,不断产生矛盾,而又不断地克服矛盾。它通过一个完整而又高级、精细的三调节机构(神经调节系、体液调节系、细胞代谢调节系)来调节维持人体生命运动中的相对阴阳平衡;人体生命的动态平衡在某种场合下遭到邪气(致病因素)的破坏,体内的三调节机能发生障碍,使其防御能力和代偿机能降低,人体的生命活动则由健康状态转化为疾病状态的过程。这种破坏人体动态平衡而发病的因素则为病因邪气。
疾病的发生与否,关系着两个方面:“一是正虚,一是邪实”。故《素问•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这充分说明了人体正气旺盛,抵御能力和代偿机能强,邪气则不可能侵袭人体而发病。否则,正气不足,不能产生抗邪功能,邪气即乘虚而犯,造成人体发生疾病。所以,《灵枢•百病始生篇》说:“两虚相得,乃客其形”,这阐明了疾病的发生与否,取决于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毛泽东主席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病症发生的内在因素必然存在于机体内部(内因),而疾病的发生又需要一定的条件(外因)。在这些条件中,有的是疾病发生不可缺少的因素,一般叫致病因子(邪气);有的是具有影响作用,但缺少必然联系,一般称为诱因。致病因子在一般情况下是难于侵凌人体而发病的,必须是处于“邪实正虚”的情况下才会导致发病。如在“正盛邪实”的情况下,即使有某种强烈因素迫使人体生病,人体则会调动自身能力来与疾病作斗争,使其局限,防止发展,直至消灭疾病,修复机体,使人体生命活动趋于新的动态平衡。
作为一名医生,既要审视外因条件,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以人体生命活动的内在因素为依据,这就是辨证法思想上的发病学,虽然人体正气旺盛,亦可得病。比如一部分烈性传染病及某些物理或化学因素,无论机体多么强健,均可发病。这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但仍与正气盛衰有别,正气盛者,病症过程中发生的症状轻、恢复快,否则与其相反。
下面讲的四因分类,其中的外因、内因并非上述的哲学上的内外因关系,这里论述的是发病中的致病因子和有一定影响疾病发生的诱因邪气。
二、四因分类
四因分类是根据祖国医学和世界医学发病学中的直接致病因素和有一定影响作用的间接诱因,其基本内容是以内经的病因、病理学为基础,结合张仲景的三个发病途径,陈无择的三因学以及近代的病原微生物学、病因学、流行病学、病理学为依据,以防疾灭病为主导的一门发病学体系。分类是以病因作用于人体的不同途径,病邪的有形无形(指肉眼所见),形状的大小、病邪的性质、病势的缓急、病变的走向、病位的深浅、得病在先天后天等特点来分门别类的一种方法,它是创造统一的新医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辨证辨病的指南,它通过验证寻因、审病求因、分因论治的一种科学性强的病因分类法,具体分法是有外因阳邪、外因阴邪、内因阳邪、内因阴邪四大类。
1 外因阳邪
根据病原从外感染,途径从皮肤、口、鼻、二阴而入,多为急性传染和非传染性疾病,以其细菌、病毒微小而肉眼看不见的菌毒邪气。其传染性强,传变较快,病势急剧,多有潜伏期,危害性大等为特点。主要包括:1.1疫疠(传染病),如病毒、细菌、立克次体、螺旋体、放线体、真菌、原虫、蠕虫等生物病原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1.2六淫:风、寒、暑、湿、燥、火等自然界气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热性病等都属于外因阳邪的范畴。
2 外因阴邪
根据病原从外而侵袭人体,途径有直接由外力作用于人体肌表、脏器而发病,或从呼吸道、泌尿道、阴道、肛门、耳、眼等侵害人体而发病,多为非传染疾病或慢性传染(如:性病),常表现为早期不发热,其病邪多为肉眼可见,其特点是发病多为突然,多无潜伏期,得病即重,外力如未伤害人体主要脏器者均为发展缓慢,危害虽猛,除个别碰、摔、刀、枪伤、爆炸伤可立即死亡外,一般只要及时处理得当便可转危为安,易于康复。其在主要包括:2.1物理因素:如摔伤、跌扑、车祸等碰击伤,刀、枪、爆炸品杀伤,机械压扎伤,烫烧伤,放射伤,电击伤等;2.2化学物质因素:如农药、工业有害物质、一氧化碳、医用药过量、食物中毒等;2.3动植物因素:人为饮食不调,劳逸过度,房事不节,禽、兽、蛇咬伤。有刺激性植物伤及过敏性变态反应等都属外因阴邪的范畴。
3 内因阳邪
其病原与疾病机体的三调节系机能和脏腑、器官的解剖结构、生理机能、物质代谢、精神状态等变化有关,多为无形或形微之物,在体内流动性较强,如精神亢进兴奋或低下抑郁引起的神经及精神病。神经调节、体液调节、细胞代谢调节等三调节系功能失调引起各种机能障碍病,情志超常变化的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情内伤;脏腑功能失调,物质代谢紊乱所致的内风、湿、燥、火、寒等五邪作怪;或继发于疾病之后的精神、神经等功能障碍等后遗症。凡上述诸方面引起发病的因素均属于内阴阳邪的范畴。
4 内因阴邪
其病原多与先天父母精、卵细胞质量不健(如生殖细胞染色体本身就有缺损或增生)或染色体基因本身患有某种致病因素,或胚胎胎儿受外来因素(如物理、化学、病理、营养等因素)导致胎儿发育不健全等先天畸形;继发因素,一般出现脑、心、肝、脾、肺、肾以及三调节系等,其中一脏一腑,或某脏器、某系统,或多个脏器、系统发生的生理机能障碍,物质代谢紊乱,精血、精液贮留或缺少(如水分或血液中各种化学成分以及内分泌激素、外分泌等缺少或过大盛)不能化生或输布发生障碍,便其积聚而为痰、成饮、水肿、或血瘀、血栓、成衄、贫血等;成积聚瘕,瘿瘤、瘰疬等,凡上述这些先后之病理产物,多为有形之物,较为固定不移之病邪均属内阴邪的范畴。
上述四因,它们之间都各自有其特点,一般在辨证辨病过程中是容易分辨清楚。但它们之间又有相混和互相连续、互相转化、互为因果的关系。如破伤风一病,既与外因阳邪为患,又与外因阴邪之外伤为害有连结。这就是说在疾病过程中有一病多因,亦有多病一因的现象存在,它们之间的这些相互复杂联系问题,在临床上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处理,在辨证、辨病,审因论治时不能粗心大意,应精心思索鉴别,否则会延误病情。(李荣林 贵州省遵义协和医院中医科主任)摘自自著《新医学引玉》一书199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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